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 2023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到县资金批次、投资规模,经 6 月 15 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 2023 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 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同步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
2018〕118 号)有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公告公示。
三、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要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审计报账等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
五、严格项目过程监管
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金寨县 2023 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 6 月 15 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7069668;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 011 号县交通运输局
电子邮箱:jzjt203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