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金寨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内设机构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兼任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副队长3名(股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10名。
主要负责人:刘会兵
办公电话:7350603, 邮箱:397455244@qq.com,办公地点:交通运输局304室
邮编:237300
办公场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工作。
(二)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绩效考核;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参与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五)参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执法文书、案件卷宗的管理;负责法律文书的制作、执法文书的送达及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