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工作。
2、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3、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绩效考核;参与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5、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6、参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等有关工作。
7、负责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8、参与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负责机关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文电、会务、安全、机要、档案、信息公开工作;
2、负责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财务等工作;
3、参与制定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和各项预算编制工作;
4、负责执法装备、制服、物资器材的购置、维修、处置以及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6、负责单位调研和综合性文字、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和通报工作;
7、负责交通执法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建设、维护工作;
8、负责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及维修工作;
9、组织或参与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拟订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组织落实交通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
3、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制作、执法文书送达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工作;
4、承办行政执法案件移交、抄告、接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等工作;
5、负责非现场执法案件的证据采集、立案、送达、后续处理和其他机动任务;
6、协助做好相关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7、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案卷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8、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的监督检查,受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以及核查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10、完成上级和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管理、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执法区域内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和源头治超工作;;
3、负责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协助维护公路养护现场秩序;
4、负责实施道路客、货运输、出租汽车、公共交通等运输市场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5、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6、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7、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机动任务。
8、完成上级和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水路管理、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维护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航道保护工作,依法实施水路巡航检查,负责县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3、负责查处违反水运、航道、港口、海事、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4、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水路运输、港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机动任务。
6、完成上级和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主持和负责大队全面工作;
2、经常听取副大队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大队全面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召集并主持大队长办公会议和其他全局性工作会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单位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实施;
4、对本大队有关的人、财、物以及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作出决策;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层次管理和程序管理;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建设;
6、组建高素质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的技术保障体系;
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大队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协助大队长做好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积极向大队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贯彻落实大队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并对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工作关系;
4、协助大队长组建高素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的技术保障体系;
5、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和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主持中队全面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组织开展巡查,制止、查处各种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完成区域内交通行政执法任务。
3、组织中队队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4、根据大队的工作部署,做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5、及时解决路段上存在的问题,维护分管辖区的良好秩序。
6、负责中队内部行政管理,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7、关心爱护队员,掌握队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8、负责所属车辆和装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负责队员的考勤考绩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本单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和执 法人员执法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制定和实施本单位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3、负责指导本单位行政案件调查证据采集和处罚案件 定性工作;
4、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审核工作;
5、负责配合支队对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等有关工作;
6、负责草拟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基层执法 工作调研材料;
7、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本单位内部执法业务 管理制度;
8、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的具体管理工作;
9、承办大队有关科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