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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16K/202503-00030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5-03-19 15:16:27
发布机构: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3-19 15:16:27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审核和管理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审核和管理制度

2025-03-19 15:16 来源: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加强金寨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内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本单位工作发展成果的各类文字、图片、视频信息;

    4、可公开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各部门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和各类工作信息,由专职人员提交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员,由信息员初审初审并报办公室主任审定(重大信息需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在网站上予以发布。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四、信息安全要求

    1、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网站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县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3、网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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