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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006-00061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文日期: 2020-06-29 12:48: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6-29 12:48:0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第二季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农药)
文  号: 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第二季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农药)

2020-06-29 12:48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    罚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农(农药)罚〔20201

经营劣质农药案(生物农药)

xx

xx

2020330日,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乳油型“鱼藤酮”农药10瓶;生产日期:201784日;有效期:2年;经查明,该农药超过保质期7个月26天。

当事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3200)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金寨县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缴纳罚()款。

金寨县
农业农村局
2020
412

2

金农(农药)罚〔20202

经营劣质农药案(生物农药)

xx

xx

2020330日,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苏云金杆菌”20袋;生产日期:20171227日;有效期:2年;经查明,该农药超过保质期3个月3天。

当事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200)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金寨县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缴纳罚()款。

金寨县
农业农村局
2020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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