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县政府办公室:
现将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4月28日印发的《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文件作以政策解读。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9日
关于《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4月28日印发的《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月20日李国英省长视察金寨时指出: “要想把龙头企业搞上来,你得找到能够领起企业的能人。金寨先做个试点,就是要一个村一个村地去盘点找能人,从外边引进来也好,本地土生土长的更好”。为落实省领导2月20日视察金寨“培养能人、培育产业”的指示精神,着力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及时贯彻落实《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制定《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十分契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紧扣人才振兴这个关键点,支持人才就是支持产业,以人才振兴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突出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加强与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手工作坊等新业态、新模式进行融合,主动参与或相互配套,实现互利共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认真落实李国英省长视察指示精神,中共金寨县办公室于2019年3月29日印发的《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金发〔2019〕5号),为了及时贯彻落实这个工作方案,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多次组织县直单位负责人及乡镇农技中心代表座谈会,进行认真审定修改,于4月28日正式印发《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管理等办法的通知》(金农〔2019〕70号)文件。
四、工作目标
制定乡镇级及村级产业带头人评定标准,明确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专项资金的对象、原则、来源、内容和方式、绩效评价,细化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考评办法提出我县具体落实举措。
五、主要内容
1、村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紧密稳定联结小农户(贫困户)5户以上,且带动小农户收入增幅20%以上,带动当地关联产业规模增幅10%以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00元以上。
2、乡镇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范围不少于3个村,紧密联结小农户(贫困户)100户以上,且带动小农户收入增幅20%以上,带动区域内关联产业规模增幅10%以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000元以上。
3、资金管理:一是支持全县培育认定的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二是因业制宜、促进联结带动小农户和以县为主,乡镇配套,责任共担,差别支持的原则。三是资金、农业基础设施、金融信贷保险这三种支持方式。
4、考评办法:考评乡镇,明确分值、考评程序和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是对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动态化管理;二是资金支持以县为主乡镇为辅责任共担和差别支持的原则;三是结合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和“培育能力、培育产业”的工作需要。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寨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组。实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强化激励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对示范带动强、社会效益明显的带头人,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推荐典型进行评选表彰。
三是强化培训服务。对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安排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及参展参会。
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将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