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动物防疫“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的
通 知(初稿)
各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生猪产能恢复,助推农户养猪增收,确保清洗消毒等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决定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清洗消毒作为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措施,有效净化养殖环境、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为农户安全养殖和恢复生猪产能提供保障。
二、集中行动时间
3月8日至4月8日,集中为期1个月时间,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再深入行动。
三、明确重点区域
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农村散养户)圈舍、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抓紧开展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总结前期动物疫病消毒灭源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春季集中免疫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的开展养殖、调运、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活动。围绕活动重点区域(突出准备补栏的农户圈舍),开展彻底的清洗消毒,确保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等病原微生物。
2、落实各环节从业者清洗消毒主体责任。本次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深入行动采用主体以自行消毒为主、集中指导消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要督促养殖、调运、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从业者落实清洗消毒行动主体责任,指导其严格按照要求自行开展清洗消毒工作;对准备补栏的农户要上门服务,指导扩大清洗消毒范围、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同时检查圈舍封闭、蚊蝇防护等情况,并建立消毒工作台账;对于生猪运输车辆、病死畜禽运输车辆,要指导其装载前卸载后两次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扩散。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行为,减少病原污染。
3、加强“大清洗、大消毒”深入行动的保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规范开展。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加强对清洗消毒工作的实地指导,对清洗消毒制度建立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县农业执法局要重点指导生猪屠宰场、生猪调运环节的洗消工作。县农技中心要强化工作条件保障,配齐配足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次清洗消毒全面彻底,取得实效。必要时借助实验室采样检测等手段,对清洗消毒活动开展监督抽检,确保洗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