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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003-0003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0-03-24 10:12: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3-24 10:12: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文  号: 词:

【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2020-03-24 10:12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935号)精神,推动全县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政策现将此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2025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文件明确提到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文件表示,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202025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文件明确提到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文件表示,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二、起草过程

20202月初,经县畜牧业技术人员提出意见县农业农村局着手制定生猪产业发展草案,20202月下旬,经县农业农村局内部讨论,征求各方意见后得出初稿,该文件于20203月初,上报至金寨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政府出台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充分发挥扶贫猪场建设规模大、设计理念新、硬件设备好、新址疫源少的优势,对已经建成的11家扶贫示范猪场,支持华西希望集团及时投栏启用,迅速形成产能。督促加快在建养猪场的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部使用。支持养殖主体领养扶贫猪场,对领养扶贫猪场的主体,优先按出栏商品猪数量予以补贴,每头补助100元。

(二)支持仔猪繁育。一是支持专业仔猪繁育场。对存栏能繁母猪20头以上、年出栏仔猪400头的繁育场,按每头100元给予仔猪出栏补贴,多出多补。(参考养殖场正常生产台账,以县内购买仔猪场户证明,所在村、乡镇证明为准核补。出栏仔猪不得大于每头80斤。)二是支持地方良种繁育。支持霍寿黑猪等良种保护繁育,对饲养霍寿黑猪种公猪,并为周边养殖场提供精液的每头补贴20000元,其他品种种公猪每头补贴10000元。

(三)支持贫困户养殖生猪。把有防疫条件、有意愿、有劳力的贫困户(农户)列入生猪散养重点,兑现特色产业扶贫奖补。

(四)支持生猪养殖保险。实行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猪保险全额补贴,非贫困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养猪补贴保费70%,能繁母猪、种公猪保费全额补贴。

(五)支持粪污处理利用。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200头以上)要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订单收纳、有机肥推广等路径,推行种养结合,实现粪污资源利用。对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粪污处理利用到位,无环保投诉的养殖场(大户)进行补助,每出栏一头育肥猪补助100元(参考养殖台账和产地检疫票证核实补助)。此项补助从上级扶持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处理利用项目中优先兑现。

四、政策保障

县成立生猪生产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农村、财政、扶贫、科商经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生产日常工作。

解读人:兰延坤(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畜牧师)

解读单位: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4-7062860

联系地址:地址:金寨县政务中心大楼13楼1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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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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