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动监1号)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农(动监)罚﹝2022﹞1号 | 违反“承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 张XX | 张XX | 吴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吴家店村村民张xx非法拉运生猪。经查,当事人张XX2022年9月24日驾驶无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的车辆将吴家店镇村民周x煌、周x金、吴x和等9人从湖北购买的10头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从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拉运到吴家店镇,并收取运输费共计1000元。当事人对其“承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确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吴家店财政所缴纳罚款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