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2020〕25号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2019〕9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1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长江河宽鳍鱲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安徽金寨县大鲵自然保护区实行禁渔,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二、禁渔范围:(一)长江河宽鳍鱲马口鱼(俗称长江河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及长江河铁冲乡境内主河道水域及四条支流水域;(二)安徽金寨县大鲵自然保护区,涉及燕子河镇、长岭乡、天堂寨镇、花石乡、吴家店镇、班竹园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天堂寨国有林场、马鬃岭国有林场、九寨峰国有林场(鲍家窝分场、窝川分场、康王寨分场、九峰尖分场)境内的自然河道水域。
三、禁渔行为:在上述禁渔范围内禁止一切捕捞水生野生生物行为,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水生野生生物产品行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捕捞渔具行为,禁止非法食用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禁止非法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品种从事商业宣传活动。
四、违禁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110、0564-7060880、12315。
六、实施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