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土地罚﹝2023﹞1号)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金农(土地)罚〔2023〕1号 | 违反“未经审批非法建住宅”案 | 王X | 王X | 当事人2023年2月中旬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古碑镇七邻村xx组原住宅东侧土地上建设住宅三间,占地面积88平方,案发时一层山墙已经建成,尚未封顶。 本机关接报案后,于2023年4月11日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指派相关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属实。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
限当事人王X于2023年5月6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设的住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已自行拆除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4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