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23〕806号)精神,拟推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显著、勇于改革创新、模范守法依规。
二、评选基本条件
集体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姓名:张乔;职务:党组书记、局长;集体行政级别:正科级;人员总数:116人;获得奖励:金寨县成功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县,国家级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等荣誉,连续四年全省持续攻坚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是2020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先进单位、2021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要业绩
近年来,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一号文件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两强一增”为引领,抓好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三件要事,全力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贯彻涉农文件精神,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粮食安全保障有力。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拉紧责任链条,严守耕地红线,加大种业创新,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21万亩、产量稳定在2.8亿斤。链式产业持续发展。以茶叶、中药材、蚕桑、果蔬及经济林等产业为主导,确立“两环两带两湖”产业布局,每年安排5亿元产业发展资金,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区域化链式发展;以群众房前屋后方寸之地为锚点,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全县50个县级示范点、70个乡镇示范点已初具规模并发挥经济带动效应。截至目前,全县发展茶叶22.8万亩、中药材(食用菌)7.76万亩、蚕桑3.8万亩、果蔬13.54万亩。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建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497名、家庭农场6141家、合作社2499家、规上农业企业43家,2022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39.8亿元。积极开展上海市青浦区对口合作,创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4处,安徽首个“盒马村”落户金寨。产业名片持续擦亮。注册“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长寿金家寨”区域公共品牌,拥有金寨红茶、金寨山茶油等地理商标(标志)35个,金寨黄大茶等16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二)强化班子能力建设,聚力打造“三农”服务队伍。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上下一条心、工作一盘棋、作风一股劲,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师带徒”推进“三讲三比”活动的方案》等文件,围绕人才储备、教育培训、帮带传授、一线锻炼、管理监督各环节对57名青年干部职工制定培养计划,为服务“三农”工作储备力量。乡村人才不断集聚。牵头实施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四乡工程”,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4447名,牵头成立“金寨县在京创业者协会”,引导人才智力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全县200余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通过上山下乡、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宣传农业政策,服务农业生产。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奋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农村管理持续优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健全农村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县村级拥有各类资产44.96亿元、资源性资产492.27万亩。累计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34宗7997.89㎡、闲置住宅69宗14576.53㎡;批复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404宗93.65亩,拨付补助资金3284.89万元。获批开展“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试点”“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配置公共资源实施机制和路径试点”“落实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三项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农村服务不断健全。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小田并大田”、优势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合理配置市场资源,保障农民增产增收。建设育秧中心2个、蔬菜分拣中心1个、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3个,区域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0个,开展全程托管订单服务,服务面积6.4万亩。承保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29个,全县规模特色农产品覆盖率87.9%,收取保费8074.52万元,兑现保险理赔2864.79万元。
下一步,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将全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做强乡村产业、做好基础设施、培优经营主体、推动绿色发展,引导广大干群携手共进,服务“三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64-5210001
电子邮箱:2863175919@qq.com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