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农民增收。紧跟“两强一增”行动步调,协助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落实联席会议及培训制度,每季度召开农民增收联席工作会议,分析农民收入指标,谋划增收策略。扎实开展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深入桃岭乡金桥村对100户样本户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家庭收入情况开展调查。2023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538元,同比增长9.3%,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分别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66元,增速10.1%。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培育主体。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规范提升的通知》(金农〔2023〕38号)、《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通知》(金农〔2023〕35号)等, 新增家庭农场689家,累计6266家,新增合作社25家,累计2491家;新增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00名,累计1497名,其中乡镇级135名,村级1362名。着力规范提升。《金寨县开展“百员带千社”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工作方案》,选聘第一批23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印发《金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经排查,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无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持续提质增效。成功申报金寨亿牛有机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农民合作社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推荐金寨县桃岭乡赵院金桃茶叶专业合作社、金寨县兴权养殖家庭农场等10家农民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为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挥示范作用。开展产业带头人培训1086人次,组织8名优秀产业带头人前往合肥正大有限公司、天长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地培训考察。推荐杜方平为市级十佳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荐3名产业带头人参加“头雁”项目。
(三)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持续深入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印发《金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管理规定。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三种方式:司法公证继承、遗产管理人制度继承、不动产机构鉴证继承。扎实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2023年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34宗、7997.89㎡,盘活闲置住宅69宗、15861㎡,带动农民增收210.5万元。落实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补助,共批复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404宗,面积93.65亩,拨付补助资金3284.89万元。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验收,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评工作,为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奠定基础。稳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通过乡镇再摸排、技术单位现场调查、县直部门会商分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审定,我县75宗住宅类房屋问题全部完成补充调查并制定处置意见,其中52宗正有序推进补办用地手续工作,20宗列入剔除类图斑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不予整治,3宗一户多宅和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已拆除复垦到位。
(四)“两改革一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时完成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2022年全县村级拥有各类资产核实数为58.4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2.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6.07亿元;拥有各类资源性资产509.81万亩,其中:农用地476.15万亩,建设用地27.64万亩,未利用地6.02万亩。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调整股权投资收益分红比例。出台《金寨县统筹涉农资金股权投资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金农工办〔2023〕15号),明确股权投资收益分红比例:建设期当年原则上不收取入股收益,第2年入股资金总额年化收益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第3年起,入股资金总额年化收益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加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下发1-4批财政衔接项目资金10010万元,股权投资链接村集体90个、投资8960万元;入股分红项目11个、550万元,资产收益方式链接100个村500万元。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印发《关于搭建乡镇平台公司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的指导意见》(金农工〔2023〕13号),优化资源配置,成立乡镇平台公司,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全县23个乡镇均注资成立了集体经济发展公司。落实经济强村收益分红,完成现金收益分红16个村、分红资金59.05万元,福利分红137个村、分红资金330.24万元,计划到12月底,现金分红村55个村、占比25.7%;福利分红村214个村、占比100%。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镇推进试点,在白塔畈镇整乡镇推进试点,实施项目5个,其中项目共建类2个、产业联合类2个、资源整合类1个,累计投入资金7010万元,计划带动12个村集体增收200余万元。开展集体经济强村审计工作,全面完成23个经济强村审计计划,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整改支撑材料均已归档。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全县214个村自查整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180个,整改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管理2个,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75份,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5份,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10个,涉及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金额0.72万元,化解村级债务141.81万元。
(五)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印发《金寨县2023年金融支农创新试点提升行动方案》(金农〔2023〕54号),安排项目资金88.8万元,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吴家店镇、斑竹园镇、果子园乡3个乡镇,围绕茶叶、黄金梨、中药材(黄精)、猕猴桃四大产业,用活用透试点政策,真正将金融活水引入田间地头。夯实基础设施。将果子园乡金融服务中心打造成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农村金融综合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中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新建设吴家店镇、斑竹园镇金融服务中心,目前金融服务中心主体基本建成。落实贷款贴息。2023年,拟补贴全县试点乡镇贷款贴息53.8万元。
(六)土地流转与撂荒地治理。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农〔2023〕63号),前三季度全县新增土地流转1.41万亩,累计流转面积31.89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65.38%,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为37.36%。预计全年全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6.5%,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38%。扎实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在铁冲乡张店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成试点村498户二轮承包情况摸底调查,制定8个村民小组延包方案、涉及484户。印发《金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方案》(金自然〔2023〕138号),安排19.8万元资金建成金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互联互通及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全面摸底耕地撂荒。印发《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以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为基础,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地核查,完成对全县5381个、25094.6亩疑似撂荒图斑核实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复耕复种奠定基础。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实现全县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40个,顺利完成年度目标。推进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安排资金399万,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收割和机械化旋耕环节开展社会化托管服务,现已遴选服务主体140家,预计到年底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4.2万亩。深入探索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在白塔畈镇、南溪镇完成“大托管”面积2万亩,截至10月底,服务再生稻育秧面积6000亩,翻耕机作业面积超18000亩,服务小农户1100户以上。
(八)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持续开展保险理赔。召开全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成立县农险办和农业保险专家库。2023年,我县开设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业保险品类62个,承保32个,收取保费4459.76万元,已兑现理赔1637.53万元。顺利通过试点验收。按照《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22年到期试验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验收工作。探索目标价格保险。印发《金寨县蚕茧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2023年度目标价格为28.5元/斤,保费121.125元/张,由投保农户自缴20%,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承担80%。本年度全县春蚕目标价格保险参保农户1159户,投保春蚕8485.8张,实现蚕茧目标价格保险全覆盖,保费总额102万元,财政补贴保费82.23万元,兑现理赔75.01万元。秋季蚕茧目标价格保险目前承保598户,7838.7张,保费949462.62元。
(九)农村能源安全。强化宣传力度。以网络直播、微信短视频等形式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会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线上组织观看沼气安全生产科普讲座300多人次。精准拉网排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排查沼气户数382户,正常使用户数17户、停用或闲置365户;小型沼气工程22处,正常使用4处;中型沼气工程2处,现处于停用状态。统计可再生能源。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22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数据摸排的通知》,完成沼气池、沼气工程、节能炉具、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源工程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统计工作,经统计,全县太阳能热水器10.1万户,面积20万平方米,农村太阳能使用户率达到70%。
(十)“四乡工程”。印发《<关于协同推进“四乡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办〔2023〕8 号)《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四乡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金农工办〔2023〕40 号),并将“四乡工程”纳入“农业产业发展”擂台赛。科技下乡。五个博士科技特派团深入乡镇开展技术服务51次,参与专家350人次,服务企业、村33个,推广新品种6个、新技术12项。全县321名科技特派员组织技术培训480期、4500人次。能人返乡。完成年度劳动力数据更新维护,采集信息41万人,其中县外就业创业17万人。“金凤还巢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已注册企业384家,上传简历1024人。建立“在乡创业人员”及“在外能人”“两个台账”,梳理在乡创业人员3057人,在外能人2076人。青年留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特派村官”选拔,全县214个村配备乡村振兴“特派村官”,落实一名“特派村官”进“两委”工作,占比100%。择优选拔后备干部,全县214个村落实配备1名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跟班学习后备干部工作,占比100%。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300人,其中水稻及水稻大户班100人、蚕桑班50人、农机手班50人、茶叶加工班50人、养猪培训班50人。企业兴乡。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14个,新增国家级示范社3个。全县有效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5家27个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284家385个产品。
(十一)其他工作。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精心部署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做好中心5位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大棚房”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的通知》(金农〔2023〕70号),经排查,我县23个乡镇均无“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情况;顺利通过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抽查核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根据《关于同意浙江省海盐县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改〔2023〕2号)精神,获批开展“探索落实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试验”“探索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试点试验”“探索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配置公共资源实施机制和路径试点试验”,印发《金寨县探索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配置公共资源实施机制和路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金农工〔2023〕18号)《金寨县探索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金人才组〔2023〕2号)。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农民增收。持续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落实联席会议及培训制度,力争在2024年实现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42元,增速10.5%。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个,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00个。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优势,开展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选聘工作。持续规范提升,继续开展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培训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500人次,遴选优秀带头人参加“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三)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系统总结改革成果。对照四项基础工作和九项试点任务,逐条逐项梳理,遴选优秀案例,提炼典型经验,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加强创新亮点实践。指导各乡镇发挥地域特色,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使用权流转、资格权重获等创新模式实践案例,打造改革实践示范点。完成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整治。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时间要求,2024年底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为国家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贡献金寨经验。
(四)“两改革一发展”。继续开展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引导乡镇积极利用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加大经济强村审计力度,计划2024年对每个乡镇1-2个经济强村开展审计。全县新增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10个,经济强村中开展现金分红村占比 25%以上。
(五)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吴家店镇、斑竹园镇金融服务中心内部设施建设,引导银行入驻开展业务活动,满足农户和产业主体了解金融知识、选择金融产品、申请发放贷款和销售农产品的全程需求。做好贷款贴息工作。充分利用省级金融支农项目资金,支持试点乡镇相关业农业企业、关联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地农户在全产业链环节中开展融资服务。强化配套措施。以我县“两强一增”行动为抓手,积极争取涉农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技术、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农业企业更大支持。
(六)土地流转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土地流转。强化与财政部门业务对接,落实土地流转补贴,提高村集体、经营主体流转意愿,提高适度规模经营占比。稳步推进二轮延包试点。根据试点方案,开展承包合同签订工作,选择部分村继续开展延包试点。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计划2024年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5个。
(七)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继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指导承保机构研究开发保险产品,纳入次年全市特色农业保险产品目录清单。落实对党建引领信用村评定的AAA级信用户购买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继续开展蚕茧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
(八)农村能源安全。加大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采取网络宣传、现场示范、入户走访等形式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做好农村各类闲置沼气设施安全排查处置,探索农村闲置沼气设施转变功能、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