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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405-0000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文日期: 2024-05-07 11:28:0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5-07 11:28:0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涉及农业农村局部分)
文  号: 金政办秘〔2024〕25号 词: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涉及农业农村局部分)

2024-05-07 11:28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金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要求,县政府组织对202312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4件,继续有效15件、废止6件、宣布失效3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5件,继续有效47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1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情况

 

附件:1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

(保留)

      2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

(废止、失效)

 

 

                            


                                                      202457

 


附件1

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保留)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建议

清理理由

备注

4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河宽鳍鱲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安徽金寨县大鲵自然保护区实行禁渔的通告

金政〔202025

保留

继续适用

 

18

《金寨县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水上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2023— 69

保留

继续适用

 


附件2

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废止、失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建议

清理理由

备注

1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梅响水库等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

金政〔202113

废止

新文件代替

 

6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201458

废止

新文件代替

 

13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发展生猪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20206

宣布失效

文件事项

已完成

 

17

《关于促进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

 金政办〔20185

废止

新文件代替

 

36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201430

废止

已出台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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