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405-00013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报告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5-31 11:23: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5-31 11:23: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05-31 11:23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耕地宜机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修建宜机耕作道路

2019年以来,金寨县已在全县18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130000亩,总投资达27722.3万元。其中,双河镇总投资达1116.52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800亩,修建田间道路1.385km修建机耕道路及生产道路累计超过75km,能够较好满足项目区土地机械化耕种要求。

根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今年我县计划总投资1375万元,支持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5万亩,其中结合精品示范村建设改造提升1000亩;结合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提升4000亩。目前,已组织设计单位与燕子河等乡镇对接,完成外业现场勘测和设计文本初稿。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为宜机化作业的高标准农田。

二、关于加大种粮补贴力度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同时,安排项目资金给予奖补,支持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一是发放三项补贴2023年省下达金寨县中央财政三项补贴资金5032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730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12万元、稻谷补贴1090万元。为加强资金监管,分别制定三项补贴实施方案,严格资金申报发放程序、严格时间节点、严格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主体)手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2023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较上年增加8397.66亩。2024年,我县将继续实施国家种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目前,安徽省财政厅下达金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728万元,现已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预计524日前打卡发放到补贴对象。二是支持社会化服务2023年安排两个替代资金700万元,对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统配统施、育插秧、机械除草等社会化服务的主题进行补贴,同时,安排资金399万元,支持水稻机械化收割和小麦、油菜机械化旋耕作业,服务中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分别按照45/40/35/30/进行补贴2024年,全县计划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集成服务,完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0万亩。三是兑现秋种奖补资金2022年以来,我县对从事秋种的主体或大户进行奖补2023年共发放补贴1781.73万元,每亩补贴180,于20231月、6月分两批打卡到户2024年计划安排秋种扶持资金1500万元,建立以产量定奖补的激励机制,分100/亩、150/亩、170/亩及190/亩四个等次,按照测产结果据实发放,将有效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提高水稻风险保障2023年开始,我县对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水稻保险金额由570元/亩提高到1000元/亩,保费由34.2元/亩提高到60元/亩。亩增保费25.8元/亩,县财政承担80%、农户自缴20%,农户增加保费5.16元/亩。同时,安排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相关业务,积极与乡镇做好对接,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提升种粮农户风险保障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5210001

                     

                                                                              202453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