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托山区特色产业资源,继续引导扶持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自种自养,重点发展茶叶、中药材、蔬菜、蚕桑、畜禽等增收效果明显的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五年过渡期的第四年,做好今年的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产业振兴,鼓励脱贫户、监测户适当扩大产业规模,增加经济效益,经研究,组织实施2024年特色种养业奖补项目。
三、主要内容
《通知》含正文三部分,附件2个。主要内容及细化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奖补对象标准。全县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发展特色种养业达标一项以上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特色种养业综合收入达3000元,予以奖补600元/户,另每增加收入2000元再奖补200元,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元。
第二部分是产业达标户标准。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标准执行,在以下22项产业中,凡达到1项产业标准的户即可视为“达标户”。
(一)蔬菜产业。1.大棚蔬菜生产:每户蔬菜大棚1亩以上。2.露地蔬菜生产:每户种植2亩以上露地蔬菜。
(二)畜牧产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3.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4.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5.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6.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
(三)渔业产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7.每户精养鱼塘3亩以上。8.每户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9.每户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
(四)农业特色产业。10.茶叶:人均 0.8亩以上茶园。11.水果:人均0.8亩以上果园。12.蚕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13.中药材: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
(五)林业特色产业。14.木本油料:适生区人均栽培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0.8亩以上。15.竹子:适生区人均培育笋用竹、笋材两用竹等高效竹林 0.8 亩以上。16.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17.林下经济产业: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18.其他林业特色产业:人均栽种0.8亩以上林业特色产品。
(六)休闲农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9.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20.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21.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七)其他特色农业产业。22.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水稻、小麦、花生、油菜等大宗粮棉油产业的,但该户发展其他特色农业产业(除上述1-21项产业),年人均综合收入达1500元以上的视为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三部分是奖补操作程序。1.申报验收。达标户对照奖补标准申请验收。2.村级初验。村委会对照申请验收表逐户核实产业发展情况、经营收入等内容,公示10天后上报乡镇。3.乡镇验收。乡镇根据村委会上报情况组织验收,公示10天后将验收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局。4.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验收报告及时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到奖补对象。
四、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具备特色种养业条件户发展适宜产业,积极申报奖补。
二是强化项目督查。达标户的特色种养业奖补项目涉及面广、要求高、程序严、原则性强。县相关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项目实施、政策到户、资金落实、项目绩效等情况,并纳入年底考核考评工作。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特色种养业奖补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特色种养业奖补项目,严格实施程序和时间要求,精准实施到位,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单位: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综合股 单婷婷
咨询电话:0564-5210013
地址:金寨县金叶路563号2号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