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农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农业违法案件;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鱼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动物生物制品以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安全使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动植物防疫、检疫机构对动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锁控制和管理,开展动植物检疫专业执法;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照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渔业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调查处理渔业水域重大污染事故,查处渔业违法案件以及对非法从事捕捞、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动物诊疗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进行监管;负责农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搞好涉农法律宣传教育、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及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的重大灾害事件实施应急处置。
金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0名,副科级职数1名。
负责人:宋旭东(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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