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406-0006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文日期: 2024-06-27 10:18:0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27 10:18:0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金寨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2024-06-27 10:18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全县培育不少于5个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围绕一批主推品种,推广主推技术7项以上,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95%。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开展线下线上培训不少于15场次。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全县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应用中国农技推


 

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服务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建立大宗作物技术服务推广体系,设立技术推广体系首席、副首席、岗位专家,每种作物设置一个专家组,将县、乡两级的相关专业农技推广人员凝聚在一起。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集成组装区域性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针对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二)全面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强2024年省级主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继续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场到田。

(三)做实先进技术试验与示范。全县建立5个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竖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培育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


 

伍,做好2024年定向培养生的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补充编制空缺人员,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优化评价激励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重要力量。

(五)促进农技推广队伍能力提升。遴选县内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依托省级优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培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以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形式,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探索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继续教育、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积极探索农技推广协同服务和新机制。构建以全县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针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技术需求,构建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推动全县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不断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扩大用户数量,进一


 

步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四、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5.用于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等费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

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三)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


 

予适当补助。对开展“专升本”“本升硕”等学历提升的,联系科技示范户成效较好的,分别给予70%、100%的学费补贴。特聘农技员每人每年基本工资2.4万元,绩效工资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强化绩效考核。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总结和材料。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率为考核内容,对基层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评价。

(四)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


 

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