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 号)《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皖乡振发〔2021〕20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2024年度巩固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工作,现将《金寨县2024年度巩固衔接项目资产确权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5年3月15日-3月21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5210013 ;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金叶路563号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jznyncjzhk@126.com
金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