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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505-0001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告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5-22 16:21: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5-22 16:21: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2025-05-22 16:21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金寨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农202513)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遴选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在县域内外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生产服务公司、服务型农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2.服务内容金寨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为:水稻、油菜、小麦机械旋耕,水稻育秧+机插秧,机插秧,水稻机械收割。

二、遴选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原则上达2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申报社会化服务不得少于2个环节(耕、种、收)。承担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单季小麦(油菜)机械旋耕服务能力不低于300亩,水稻多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500亩;白塔畈镇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小麦(油菜)机械旋耕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水稻多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服务每个环节至少配备专业机械1-2台。

3.服务组织近2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服务组织能够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5.开展作业的农业机械要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并将数据联入农服平台。同一法人(家庭)名下主体只允许以1家主体名义申报项目。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服务主体根据有关要求填写《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附件1)(主体需在申请表上完整填写作业机械数量及型号)、《承诺书》(附件2并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械购置发票、服务组织经营场所及农机具照片(排列整齐拍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服务主体需提供本年度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械作业的区域面积作业图,以判定是否达到服务面积标准

2乡镇初审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对服务组织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3县级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主体。

四、遴选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各乡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乡镇于6月4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县农业农村局3栋2楼3209室,联系人:陈迪,电话:0564-521004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金寨县202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

        2.承诺书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金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

组织名称

 

组织性质

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 村集体经济组织

负责人姓名

 

组织机构  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申请服务类型

水稻

小麦

油菜

申请服务面积

面积     

种(含育秧)面积

    种(不含育秧)面积    

收面积     

旋耕面积    亩。

旋耕面积    亩。

设施设备情况

育秧大棚面积(㎡)

插秧机数量(台)

机械旋耕设备数量(台)

收割设备数量(台)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审核意见:

 

签字(乡镇分管领导):   

            (盖章)

             

农业农村局审核

 

                                         

 



附件2               

 

             承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根据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规定,******(填写项目服务主体名称全称)申报了金寨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诺:本服务主体自愿接受项目监管,坚决按照要求完成作业,为农户或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如弄虚作假:

一、退回项目补助资金;

二、列入项目黑名单;

三、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加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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