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开展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金寨县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开展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全面梳理养殖主体;制定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工作方案,分类别定期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工作;强化监管,督促养殖尾水不达标的主体限期整改,严禁超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开展监测,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我县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工作通过询价招标程序,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油补资金,中标单位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县域内的25家水产养殖主体处养殖用水进行检测,共检测了180个水质样品,检测指标包括:悬浮物、pH、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项主要指标,经检测,抽检的25家水产养殖主体均符合安徽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化养殖尾水监管工作,在“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金寨县金霖渔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水产养殖常态化养殖尾水监测和治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尾水检测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9322,0564-3379469。
电子邮箱:lashch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