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农(渔政)罚〔2025〕2号 |
“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一案 |
卢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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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XX |
执法人员在梅山水库全军乡熊家河水域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卢XX在该水域垂钓鲢鳙鱼,涉嫌偷捕他人养殖水产品。 |
对卢XX:6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参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180号公告)第十一条第二款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系统缴纳罚款。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5日 |
已履行 |
2 |
金农(渔政)罚〔2025〕3号 |
“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一案 |
费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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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XX |
执法人员在梅山水库全军乡熊家河水域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费XX在该水域垂钓鲢鳙鱼,涉嫌偷捕他人养殖水产品。 |
对费XX:8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参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180号公告)第十一条第二款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系统缴纳罚款。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5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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