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2026年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6年4月30日—5月9日)。
监督联系电话:0564-5210013(县农业农村局)、12317(防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
通讯地址:金寨县金叶路563号。
电子邮箱:jznyncjzhk@126.com。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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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年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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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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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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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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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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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限: |
2026年1月—2026年10月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二0二六年四月
2026年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
实施方案
为促进蚕桑产业发展,切实加大对桑蚕母种保育力度,根据《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322号)及《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蚕桑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
二、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
本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属于金寨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万元。
三、实施必要性
桑蚕母种资源的保存与创新利用,是提升蚕桑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通过实施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工作,把具有潜在优势的桑蚕品种继代繁衍,使其不被遗失,为今后组培、选育更加适合本地的优良家蚕品种奠定基础。
四、实施地点
金寨县白塔畈镇
五、实施主体
金寨县天丰桑蚕原种场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三级繁育四级制种的蚕种场,是省级蚕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着我省近几十年来推广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桑蚕品种的母种保育、提纯和复壮工作,考虑到金寨县天丰桑蚕原种场有限公司在省内蚕种领域的独特地位,且作为县内唯一具备蚕种生产资质与能力的企业,其在技术、经验等方面拥有显著优势。因此,本项目特委托金寨县天丰桑蚕原种场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以确保项目推进的专业性与可靠性。
六、实施方式
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工作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从经济效益层面考量,其直接经济回报近乎为零,该项工作公益属性显著,更多地承担着社会责任与行业使命,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工作的积极性,本项目在实施单位完成实施内容并经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
七、保育品种
根据金寨县天丰桑蚕原种场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和保育能力,结合当前桑蚕品种的潜在优势,经安徽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以及中国农科院蚕桑研究所的育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筛选确定:菁松A、菁松B、皓月A、皓月B、521B、523B、524、526、521、523、574、576、苏、菊、明、虎、578、580、3427A、3427B、黄、山、平、湖等24个品系进行保育。
八、实施期限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12号)文件要求,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10月。
九、绩效目标及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实施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项目,保障蚕种质量,增强农户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通过发展蚕桑产业增加收入,受益农户10户。
十、验收
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兑现资金。
十一、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本项目不涉及。
十二、保障措施
成立桑蚕品种母种保育复壮工作小组,由金寨县天丰桑蚕原种场有限公司场长任组长,抽调两名技术骨干具体负责,由组长主持保育、提纯和复壮的全面工作,保障物料充分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