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591/202608-0000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6-08-10 15:48:2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6-08-10 15:48:2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金农(饲料)罚〔2026〕1号公开表(与双公示同源)
文  号: 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金农(饲料)罚〔2026〕1号公开表(与双公示同源)

2026-08-10 15:48 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金农(饲料)罚〔2026〕1号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农(饲料)罚〔2026〕1号  金寨县纬渡宠物商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经营案 金寨县纬渡宠物商店 92341524MA2NYMAG1Q 文X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6月4日,在店铺内对宠物饲料猫粮进行拆包经营,该行为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1.没收拆包的“王卡部落”宠物犬粮3.3千克、“王卡部落”宠物猫粮4.35千克;
2.没收违法所得贰拾元整(¥20.00元);
3.罚款贰仟壹佰元整(¥2100.00元)。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系统缴纳罚款。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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