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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40632/201807-0001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工作安排 发文日期: 2018-04-10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8-04-10 00:00:00
来源单位: 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加强2018年度水利扶贫民生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加强2018年度水利扶贫民生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防洪薄弱环节治理”三项水利扶贫和水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确保水利扶贫和水利民生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水利扶贫民生工程监督巡察机制

县水利局实行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分乡镇联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二、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与要求

(一)联系负责人的职责。把握政策导向,协调、指导和帮助联系片乡镇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现场检查,督促工程进度,督查工程质量,督促乡镇技术人员到岗到位。

(二)联系责任人的职责。负责联系乡镇2018年度水利扶贫民生工程监督与管理;进驻现场检查、督导,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联系乡镇水利民生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联系乡镇责任人要在4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必须保证每月10天以上吃住在乡镇;应及时参加乡镇召开的水利扶贫民生工程的动员会、培训会和调度会;全程参与工程项目验收和审计。

(三)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做好本乡镇全程技术服务与指导,协作乡镇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前核准工程量清单,开工前逐一进行技术交底,并明确工程建设任务和标准,应对工程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技术交底、隐蔽工程)现场把关,建设中全程监管,初验严格把关。协作乡镇做好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

1、联系责任人所在的乡镇因工程质量、进度或其他问题被民生办、督查办等单位通报的,每通报一次,分片联系人和联系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

2、乡镇被巡察扣分的,将作为年终水利扶贫民生工程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1:金寨县水利局水利扶贫民生工程分片联系负责人及联系乡镇责任人名单;

附件2: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流程。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金寨县水利局水利扶贫民生工程分片联系负责人及

联系乡镇责任人名单

联系片

联系乡镇

分片

联系人

联系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

梅山片

白塔畈镇

余玉浩

周绍金

周绍金

祝儒常

麻埠镇

吴孔君

刘庆山

青山片

油坊店乡

李 宁

宋承地

袁兴宇

青山镇

储志工

余 辉

张冲乡

洪登兴

苏俊峰

古碑片

古碑镇

许 晖

王 军

杨兴权

槐树湾乡

冯克禹

卢士胜

花石乡

江 虎

周绍仁

燕子河片

燕子河镇

闻 勇

唐 国

黄 海

长岭乡

彭 岳

杨 森

天堂寨镇

杨远传

刘贤余

斑竹园片

吴家店镇

许 晖

雷庆标

冯纪松

果子园乡

吕美焕

汪  辉

斑竹园镇

汪先伟

汪  辉

沙河乡

张 锐

郭立存

关庙乡

叶松涛

郭立存

南溪片

南溪镇

李守宏

林志源

王格喜

汤汇镇

刘 振

廖  明

双河片

双河镇

李守宏

洪 浩

汪仁东

桃岭乡

易先刚

段传龙

铁冲乡

陈宇桐

汪仁东

全军乡

丁周升

吴永安

 

 

附件2: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流程

 

一、项目前期申报流程

1、由村民委员填报拟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申报表,汇总拟实施项目名单并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后,对拟申报的项目排序并进行公示(有会议记录、公示照片);没有异议的,所在村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政府对拟入库项目进行初审(有会议纪要),并与县项目主管部门对接,以文件形式报县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3、县水利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及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测复核,形成项目初步成果,县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发改委;

4、县发改委审核后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组;

5、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文件;

6、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计划下达至乡镇,并在县级网站上公示;

7、县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在乡镇政府网站、村级公开栏公示(截图、照片)。

二、项目建设施工流程

1、根据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图纸选择咨询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填写项目招标备案表、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2、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施工和监理单位;

3、约谈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

4、施工、监理单位进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会同水利站技术人员、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技术交底;

5、按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标准等收集资料,留存工程监督检查、整改等资料;

6、工程量、设计方案变更有受益单位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有签证;

7、项目实施前、中、后统一位置照片,隐蔽工程照片、录像等以及监督管理资料。

三、项目验收拨款流程

1、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预算、决算资料(附报验资料、工程计量计算签证、隐蔽工程签证、测量验基、验槽、影像、图片等资料);

2、乡镇组织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初验后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

3、县主管部门组织县级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4、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并公示;

5、资金报账资料(填写(预拨)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审计报告、税务发票、验收报告等)。

四、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乡镇资料清单建设单位留存1份,报送县主管部门备案1份)

(一)项目申报公示资料清单

1、填报拟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申报表;

2、村民委员会汇总拟实施项目名单表(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

3、所在村两委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4、乡镇人民政府向主管部门申请拟实施项目文件(附会议研究纪要或记录);

5、主管部门项目审核清单成果(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设计文本(实施方案)(附会议项目审核会议纪要、技术审查意见等);

6、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文件;

7、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分解计划下达至各乡镇文件,并在县级网站上公示图片或复印件;

8、县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应在乡镇政府网站、村级公开栏公示(截图、照片)。

(二)项目施工资料清单

1、项目招标备案表、招投标文件;

2、投标企业登记表;

3、投标企业技术标、商务标(公开摇号除外);

4、招投标会议记录等资料;

5、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6、规范的合同文本;

7、施工日志、施工月报;

8、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签证(附照片、测量资料);

9、联合测量资料;

10、工程变更及批复;

11、工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建后照片必须拍到工程标识牌);

1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3工程预算、决算(附报验资料、工程计量计算签证、隐蔽工程签证、测量验基、验槽影像图片等资料);

14、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15、施工单位验收申请报告;

16、乡镇申请县级验收文件;

17、乡镇项目初验表;

18、县级验收鉴定书;

19、工程管护责任书(复印件);

2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三)监理单位资料清单

1、监理招标资料;

2、监理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工程监理合同(协议);

4、工程监理报告;

5、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6、监理日志、月报;

7、旁站记录、巡视记录;

8、监理通知书;

9、监理会议纪要;

10、大事记;

11、质量抽检资料;

12、监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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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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