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好!
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的建议》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批转由我局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脱贫攻坚重要任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今年5月9日,副县长王瑞(水利部挂职)、分管副县长曾凡豪带领水利局分管局长李守宏及相关科室负责前往湖北省丹江口、郧西考察学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情况。我们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县内走访座谈,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总结。水利局作为农村饮水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项事关全县人民身心健康、事关县脱贫摘帽的民生工程,倾全局之力,积极争项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率。单村供水工程规模小、管护难、无保障,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下决心加大投资,建设规模水厂。根据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能联则联,能并则并,建设千吨万人规模水厂,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年度实施。2017年实施燕子河(长岭)水厂建设,在燕子河镇新建日供水3000吨水厂一座,管网延伸到长岭乡部分村;2018年启动实施南溪镇、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古碑镇、铁冲乡集镇规模水厂建设,投资5200万元,工程正在实施中;2019年实施关庙乡、全军乡规模水厂建设,,投资800万元,工程正在招标中,2020年实施果子园、槐树湾乡规模水厂。在积极争取资金建设规模水厂的同时,今年我县另投入1.3亿元改造提升原有双桃、青山等水厂和单村饮水工程。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规模水厂建设和单村农饮工程的改造和提升,规模水厂的建设将使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更高,也为今后水厂健康有序运行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大工程运营管理力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县委、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多次外出考察、学习、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并经县政府批准,出台了《金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办法》结合我县山区特点和农村居民饮用水实际情况,逐步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每月用水在基本水价计量范围只交基本水费、超过的以实际用水量计缴水费。集中供水的计量水价由物价部门核定,安装、维修费按有关政策执行。《办法》强调乡镇政府同时要加强监管、规范水费收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办法》的实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的提升具有极大的促进,并提供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自去年以来,由我局牵头,乡镇政府协助,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对乡镇现有水厂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后由政府统一整合,明确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放活经营权,试点推行政府奖补、公司化运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群节约用水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向广大干群宣传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饮用水常识,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干群全面参与保护水资源积极性;提高群众用水缴费及节约用水意识。四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自来水水质合格率。县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按照《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划分水源保护区范围,落实管护巡查责任,确保水源地不被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加大管理力度,把两个中心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两个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加强指导两个中心开展行业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同时对供水管理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用1~3年的时间,把规模水厂管理人员全部轮训,持证上岗。根据《金寨县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民生工程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乡镇政府和部门的考核力度,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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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水利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