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颁布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
2、工程档案包括哪些?
工程档案是指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档案管理主要指工程建设中哪个阶段的档案?
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4、项目档案各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各项目档案在金寨县水利局档案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共同抓好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档案人员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专人责任归档工作,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项目法人。项目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整理,装订成册后及时向金寨县水利局档案室移交。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5、项目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有什么要求?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由项目法人负总责。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6、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什么条件?
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竣工图是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
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7、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及保存要求如下:
金寨县水利局保存1套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
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2)。交接双方要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法人向金寨县水利局档案室移交1套完整编制成册归档档案。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金寨县水利局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联系人:金寨县水利局办公室江亮,办公电话:0564-7356956,办公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