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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012-00011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0-12-18 16:03:2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0-12-18 16:03:2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水利局农水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356958
名  称: 【部门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  号: 词:

【部门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12-18 16:03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小型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安徽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以及《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分类施策,有条件的区域可以实行专业化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以乡镇为单位落实管护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水库管护员聘任制度。水库管护员由所在乡镇(开发区)负责聘用,应相对固定。所聘人员必须责任心强、热心水利事业,原则上年龄6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人员,工作时间要有保障,熟悉工作情况,能识别基本险情。被聘人员填写《小型水库管护员聘用登记表》(见附件1),经乡镇(开发区)审查同意后,报县水利部门备案。
五、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小型水库所在乡镇(开发区)是水库工程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管护机构,配备管护人员,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护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对辖区水库管护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等。
六、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实行巡视检查维护制度。各乡镇(开发区)要制定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特别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等制度,实现水库管理常态化。管理单位要明确规定管护人员日常巡视检查的时间、工程部位、内容和要求,确定巡回检查路线和顺序,每周、每月頻次;汛期高水位、冰冻期及出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情况时,应加密巡查次数,每天至少一次。每年汛期,乡镇(开发区)应组织专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跟踪督办。当水库遭遇强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时,乡镇(开发区)应增派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与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情况紧急时,应报县水利部门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立即向下游报警。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每次巡视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并填写小型水库巡视检查记录表,管理单位每年11月底前做好本年度水库巡视检查维护工作总结,对全年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建议等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县水利部门;对所有巡视检查和观测记录、图件、报告、总结及维护情况等均应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库一档”。
(联系人:金寨县水利局农水科汪先伟,联系电话:0564-7356958,办公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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