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308-0000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文日期: 2023-08-28 08:42: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8-28 08:42: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水利局2023年8月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  号: 词:

金寨县水利局2023年8月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3-08-28 08:42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当事人姓名 案由 决定书文号 立案时间 违反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元) 结案时间 承办部门
1 杜**、程** 未经批准,擅自在金寨县长岭乡两河村四桥组河道内开采、装运河砂石河道内开采河砂石  金水罚决字〔2023〕第007-1号、金水罚决字〔2023〕第007-2号 2023.7.29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第二十三条“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执行标准。 1、对违法开采当事人杜**处罚款:5000元;        2、对违法装运当事人程**处罚款:5000元。 2023.8.21 金寨县 水利局
2 陈** 未经批准,擅自在长江河金寨县全军乡梁山村段河道内开采河砂石 金水罚决字〔2023〕第008号 2023.8.9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执行标准。 罚款:5000元。 2023.8.21 金寨县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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