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姓名 | 案由 | 决定书文号 | 立案时间 | 违反法律法规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元) | 结案时间 | 承办部门 |
1 | 郑** | 未经批准,擅自在麻河汤家汇镇汤汇村段河道内违法开采河砂案 | 金水罚决字〔2023〕第011-1号 | 2023.10.12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 |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执行标准。 | 罚款:5000元。 | 2023.11.16 | 金寨县 水利局 |
2 | 张* | 未经批准,擅自在麻河汤家汇镇汤汇村段河道内装运违法开采河砂案 | 金水罚决字〔2023〕第011-2号 | 2023.10.12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 | 罚款:5000元。 | 2023.11.16 | 金寨县 水利局 |
3 | 曹** | 未经批准,擅自在麻河汤家汇镇汤汇村段河道内装运违法开采河砂案 | 金水罚决字〔2023〕第011-3号 | 2023.10.12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 | 罚款:5000元。 | 2023.11.16 | 金寨县 水利局 |
4 | 蔡** | 未经批准,擅自在麻河汤家汇镇汤汇村段河道内装运违法开采河砂案 | 金水罚决字〔2023〕第011-4号 | 2023.10.12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依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 | 罚款:5000元。 | 2023.11.16 | 金寨县 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