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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404-0001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意见反馈 发文日期: 2024-04-10 10:50: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4-10 10:50: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水利局2024年一季度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文  号: 词:

金寨县水利局2024年一季度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4-04-10 10:50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年37日至2024年46,县水利局向社会征集对 金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共4条,采纳1条,特此说明。

序号    采纳情况 理由
1 针对“7.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县防指工作力量,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建议在“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前面加个“当” 采纳 存在语病,修改后表述更为准确
2 7.3.2物资调拨

(1)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多了一个“应”。
不采纳 “应本着”说明了防汛抗旱物资调用的基本要求。
3 建议将城区洪水应急情况写入预案中 不采纳 城区防洪预案已专项制定,再次不予纳入
4 6.2.1   级条件响应响应条件中“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影响”修改为“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较大影响” 不采纳 应急响应逐层递进,修改后与 后面其他级别响应条件设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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