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2、组织制定河道工程运行调度、除险加固以及更新改造方案,监测河道工程运行情况,保障工程安全;3、对全县河道堤防进行管理和养护;4、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河砂资源开采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工作;5、负责河道巡查督查,按照规定权限,对私采滥挖、乱堆滥占、乱倒滥弃、破坏或损毁水利工程、危及河道安全、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6、协调和调查处理县内河道以及跨县界河道的采砂纠纷和用水矛盾纠纷;7、负责县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全县河道防汛度汛技术工作,制定防汛和控制运用方案。
人 员:6人
负责人:周绍金
工作人员:王军、洪敦兴、张锐、张浩然、谈小平
联系方式:0564-7356989
邮 箱:562162408@qq.com
办公地点: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水利局办公楼 306室、310室
办公时间:0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