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县小水库运行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水库功能效益,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县小水库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护职责。小水库管护继续实行属地负责制,小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水库管护主体责任,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配备管护人员,完善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管护责任,建立考核机制等。县水利局将采取委托专业管护队与乡镇水管员日常管护协同配合方式,做好全县小水库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选配管护人员。公益性水库管护人员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聘用责任心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能胜任岗位要求。电站水库管护人员由电站业主聘用的管理人员担任,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督促按要求履行职责。水库管护人员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水库日常巡查(汛期每周一次,非汛期每半个月一次)、灌溉期间放水管理、启闭机保养、水库管理范围内环境卫生和杂草清理等。
三、落实管护经费。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公益性管护经费,按照每座水库3000元/人/年的标准执行。电站水库管护经费由乡镇政府督促电站经营权人负责落实。
四、强化管护考核。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库管护工作考核,每季度对管护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不按要求完成巡察任务的水库管护人员,缺勤一次扣管护费用50元。汛期缺勤4次或者非汛期缺勤2次的,由县水利局通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调整管护人员。库区管理范围垃圾、杂草清理不及时,通报一次扣150元。
五、相关工作要求。1.公益性水库管护人员由乡镇择优选聘,按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20〕-107)要求,填写《小型水库管护员聘用登记表》,发放小型水库管护员上岗证,签订小型水库管护责任书。《小型水库管护员聘用登记表》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于1月20日前通过OA系统报县水利局备案。2.管护人员每次履职、作业要注意留存工作照片。开展水库巡察需提供自拍照片,库区管理范围垃圾、杂草清理需提供前、后对比照片。3.管护人员选聘应当结合实际需要,杜绝人情世故。优先选聘党员、村干部、网格员及有经验的人员。县水利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一年一聘。
金寨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