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水利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503-0001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5-03-04 16:54:1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3-04 16:54:1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水利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考核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水利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考核制度

2025-03-04 16:54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方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制定政务公开评估制度。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贯彻情况的评估工作,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县局设立意见箱,设政务公开热线电话(电话号码:7356956),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接受关于六安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问题的投诉,及时跟踪整改,并回复群众。

三、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应及时做好登记存档。

四、对来信、来访和来电,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反馈;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凡法律、规章已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中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