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六安市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史河金寨段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均未取得水利部门水土保持审批即开工建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史河金寨段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均未取得水利部门水土保持审批即开工建设。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 寨 县 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史河金寨段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并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目标任务
限期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并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完成时限
2024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7356980
电子邮箱:1119554481@qq.com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