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六安市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河道疏浚采砂监管不到位。金寨县在实施史河金寨段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中,未按要求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也未按六安市砂石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将实施方案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即于2024年4月开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进行河道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金寨县在实施史河金寨段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中,未按要求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也未按六安市砂石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将实施方案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即于2024年4月开工。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 寨 县 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水河湖〔2023〕130号)要求,疏浚砂上岸综合利用的,应编制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金寨县加强河道疏浚砂利用监管,督促史河金寨段实施幸福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完善涉河工程报批程序,报送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至市水利局技术审查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目标任务
完善涉河工程审批程序。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12607
电子邮箱:lassljzf@163.com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