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饮用水,“卫生质量”及饮用水收费规范等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恶劣天气农村饮水水质问题
全县前期建设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采用的都是慢滤净水工艺,该工艺在水源浊度较低时,具有良好的净水效果,但是在暴雨天气水源浊度较高时,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满足群众对供水水量水压水质更高要求,县水利局正通过实施城市管网延伸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逐步对供水不稳定的老旧工程进行覆盖替换,同时,县水利局和金水源水务公司每年多次组织其运管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培训,已培养出了一批专业强、素质硬的水管员队伍,可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出现的各种紧急性问题,最大程度保障出厂水水质的安全与稳定。
二、关于群众装表开户收费问题
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在2025年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2025〕31号),农村居民供水入户部分管道材料和安装费用可由用水户负担,但每户不超过300元。目前,我县农村居民装表开户费用为300元,符合标准,且旧表换新不收取任何费用,这在保证自来水公司健康可持续运营的同时,已充分考虑到群众的负担。
三、关于自来水公司私立用水“门槛费”问题
根据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2025〕31号)中的相关规定,农村供水价格暂定2年过渡期,过渡期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14元/季/户(用水量7吨以内的用户,按14元/季/户的标准收取水费);计量水价:对季度用水量在7吨以上的用户,按计量水价2元/吨的标准据实收取水费。因此,群众每年每户固定缴纳的56元属于基本水费,不是自来水公司私自设立的“门槛费”。
最后,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4-7356956
金寨县水利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