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水利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第二季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0日我局接受了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564-7356980
通讯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金寨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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