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林木种子、种苗、绿化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评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扭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县级林业产业标准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县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编制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县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我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大力开展千万亩森林增长、城区周边绿化、三线三边绿化提升等工程造林,狠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古树名木保护,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稳步推进“桂花工程”、“映山红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超额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2、狠抓城区周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大毛竹造林工作,全面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3依法治林,抓好资源林政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4、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5、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发展。6、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公益林管护工作。
三、部门概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寨县林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林业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综合执法中队等。详细情况见下表。
四、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4491.99万元,支出总计2871.5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58.7万元,增长14.2%;支出减少527.3万,下降15.5%。主要原因是我局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大幅降。
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收入合计4491.99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0.45万元,占比51.1%;基金收入376万元,占比8.4%;上级补助收入814万元,占比18.1%;附属单位缴款600万元,占比13.4%;其他收入411.53万元,占9.2%。
六、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支出合计28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79万元,占76.3%;上缴上级支出303.8万元,占比10.6%;项目支出376万元,占比13.1%。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事务”2014年度决算2290.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037.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决算1252.9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消防大队及林业执法大队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5.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6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37.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76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农林水事务”2014年度基金决算支出376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支出”决算收入53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决算收入23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金寨县林业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决 算 数 |
合计 |
199.8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05.2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4.6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4.62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9.8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级、森林公安、各乡镇林业站、森林消防大队及林业执法大队等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62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公益林监测和管理、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控、林权改革、林业行政执法、林业案件查处等工作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