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林木种子、种苗、绿化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评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扭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六)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县级林业产业标准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县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编制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县山区综合开发。
(九)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局2013年以推进林业跨越发展、生态立县为目标,立足部门职能,大力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加快城区周边生态绿化步伐,认真落实“5+1”项目,全县林业建设呈现出良好势头,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林业经济运行良好,各项产值均有上升。2、营林工作成效明显。超额完成了春植树造林任务,大力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 等工程。编制上报了一批林业项目,实施了省级毛竹科技示范园建设。全面开展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美好乡村大型植树活动。规划实施了城区周边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3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资源管理全面强化。4、打赢森林防火安全保卫战。5、以5+1产业化项目为支撑,各项林业项目有效实施。6、扎实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7、严厉打击森林犯罪。8、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三、部门概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寨县林业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林业局本级决算,局属单位决算,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综合执法中队决算。
纳入金寨县林业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详细情况见下表: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3933.29万元,支出总计3398.92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入增长345.43万元增长8.8%,支出减少188.94万减少5.3%,主要是因为2013年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3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04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431万元)占87%,上级补助收入270.37万元占6.9%,其他收入239.38万元,占6.1%。
六、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9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57万元,占78.7%;项目支出462.6万元,占13.6%。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事务”2013年度决算1556.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66.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决算590.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消防大队、林业执法大队及各中队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5.83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6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育林基金收入1431万元,本年支出1431万元;本年森林植被恢复费220.83万元,本年支出220.83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3年度政府性预算收支决算支出1651.83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支出”决算143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基本支出928.47万元,项目支出241.7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260.7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决算220.83万元.全部用于“农林水事务”项目支出。
八、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45万元。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林业局本级和所属各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8.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9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6.64万元,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