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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109-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09-11 11:24: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09-11 11:24:2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资源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2318
名  称: 法规解读|林木采伐制度
文  号: 词:

法规解读|林木采伐制度

2021-09-11 11:24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新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完善了林木采伐制度,既坚持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管理,又充分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新森林法,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商品林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此外, 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当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解读人:徐建民,职务:资源科,联系方式:0564-2702328,联系地址:金寨县林业局办公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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