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示范促提升,林长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切实推进林长制责任落实。落实林长巡林制度,每季度送发县级林长工作提示单,县级林长开展巡查20余次,有力督促乡(镇)、村林长履职尽责。6月份召开了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对林长制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对全县23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开展了1次林长制工作督查,有效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继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推深做实林业发展十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10个“五绿”示范点建设,明确县级联络员,细化工作安排,完善建设方案。积极对接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履职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