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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110-0006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1-10-21 17:25: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10-21 17:25: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文字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文  号: 词: 湿地:修复

【文字解读】《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2021-10-21 17:25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湿地,被称之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是新时代幸福金寨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县共有河流、水库等湿地共计14372.4公顷,湿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其中,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两大水库是我县重要的人工湿地,也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及停歇地。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依据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7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209号)文件精神,对照《金寨县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结合金寨实际,制定《金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我县的《方案》,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全县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为打造生态强县,建设新时代幸福金寨提供有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去年底,金寨县林业局在金寨县湿地保护规划初稿完成以后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的相关文件,对照《金寨县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结合已申请设立的省级重要湿地以及按照上报的《金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拟申报设立的省级湿地自然公园部分内容,形成初稿,经多次讨论并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于10月20日上报金寨县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四、工作目标

建立金寨县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以及合理利用的能力。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二十五条,从建立分级管理体系、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湿地用途监管机制、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根据湿地重要程度、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对湿地实行功能管制和分级管理,将全县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对重要湿地通过设立界牌界标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合理划分湿地保护管理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统一的机构领导,建立县、乡、村三级级管护联动网络,设定专人专岗,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重大问题,落实湿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建立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

(二)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2019年,金寨县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金寨县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明确了全县长期湿地保护的目标,对全县湿地面积进行总量管控,到2030年全县湿地面积维持14372.4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5%。结合已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对已申报的安徽金寨流波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安徽金寨梅山湖省湿地自然公园等湿地区域开展针对性的保护修复。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建立湿地保护奖惩机制;将湿地巡护纳入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任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三)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

首先,根据湿地的生态区位、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防洪抗旱、养殖航运、生态旅游等特征,确定重要湿地的主体功能定位。其次,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湿地资源用途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湿地资源利用的方式、强度和时限。再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湿地保护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湿地巡查巡护,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

(四)健全退化湿地修复制度

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建立退耕退养还湿的长效机制,科学开展湿地功能保护修复,多举措恢复原有湿地。统筹协调湿地区域或流域内水资源平衡,充分考虑大型涉禽、游禽等珍稀水鸟和濒危物种的保护需求,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水位调控机制。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

(五)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完善湿地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全县湿地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监测评价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明确监测评价主体,完善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规范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

(六)建立协调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发挥政府投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推进湿地科研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服务支撑。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安徽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湿地普法执法和湿地生态功能效益宣传和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六、创新举措

新建安徽金寨流波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和安徽金寨梅山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将水库及其周边一级阶地内山场和部分二级阶地内山场纳入保护地管理,对保护湿地生态资源、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减少水土流失对水库水质影响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湿地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对本《方案》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使《方案》能够切实落地,全县湿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

解读人:蒲发光            职务: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方式:0564-2700112    联系地址:金寨县政务区金寨县林业局4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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