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林业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203-0000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2-03-16 17:07:5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3-16 17:07:5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文  号: 词:

【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2-03-16 17:07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禁止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和花鸟、药材市场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对非法猎捕、贩运、加工、制作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要追根溯源,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人:蒲发光            职务: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方式:0564-2700112    联系地址:金寨县政务区金寨县林业局4楼办公室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