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金寨县是安徽省面积最大的山区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48.9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6.1%,森林蓄积量1553万m³,森林覆盖率75.52%。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全县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同时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步上升,尤其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危害山区林农庄稼及家畜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山区林农的生产生活,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深化林长制改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抵御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伤害风险能力,依据《安徽省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省政府234号令)规定,创新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拓展林长制护林保。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以野猪为代表种群逐年上长,危害山区林农庄稼及家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群众意见很大,不少群众通过打市长热线、书记信箱等形式要求解决野猪危害问题。制定此方案,一是解决群众之所盼即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二是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抵御陆生野生动物伤害风险能力;三是实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赔付的转变,缓解财政压力;四是破解基层社会管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201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34号),参考其他市县林长制改革“护林保”的做法,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后,经过县林业局会议集体多次研讨,最后制定发布。
四、工作目标
实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赔付的转变,缓解财政压力,破解基层社会管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五、主要内容
在金寨县行政区域发生的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对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022年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责任限额200万元,医疗费用限额70万元,财产损失限额3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5000元。明确了水稻、玉米、小麦等10项民生农林作物在承保赔付范围,明确了每亩赔付限额及赔偿比例,赔偿金额不高于实际物化成本投入,不同生长期赔偿金额参照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不同作物的生长期赔付比例。赔付金额=保险金额*损失面积*损失率*不同生长期比例。如水稻每亩赔付限额为406元,同时明确理赔流程 。
六、创新举措
使用财政资金20万元,在中国人保公司金寨分公司为群众投保,对行政区域发生的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给付一次性伤亡救助金、支付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补偿金。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贯彻实施“平安森林行动”的创新举措,是全六安市第一家出台的工作方案,走在全省前列。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县直有关部门、保险经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有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及时报案,及时索赔。
二是保险经办机构要深入乡镇,做好保险各项服务工作,出险后,积极开展理赔。各乡镇行政村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落到实处。
三是县直有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宣传、引导、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职责,促进林业长治久安全面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管理,拟在2023年提高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理赔标准。
八、解读人信息
解读人:徐建民,职务:资源科科长,联系方式:0564-2702328,联系地址:金寨县林业局办公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