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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202-0001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2-25 11:09:4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2-02-25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年2月25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金森防办〔2022〕2号 词: 森林防火、宣传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2-02-25 11:09 作者:金寨县林业局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森防办〔20222

 

各乡镇党委、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安徽金寨干部学院(金寨县委党校),县直各单位:

3月份是全省确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就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 “网格化”管理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形式多样,多措并举

各乡镇、国有林场和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2021-2022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共同营造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的 浓厚氛围。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联系乡镇和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各级林长要把3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巡林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检查,督促各乡镇、村、国有林场认真开展宣传月活动。

四、认真总结,确保成效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大于形式,关键在于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管控火源、严禁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注重实效,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于3月底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县森防办(联系人:丁清化;电话:2702911;传真:2702900;邮箱:123922995@qq.com

 

 

金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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