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52M/201912-0000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文日期: 2019-12-09 11:04: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9-12-09 11:04: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金政办秘〔2019〕110号 词: 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9-12-09 11:04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秘〔2019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9 

                                                                                                                                                                            



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能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金寨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寨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林长负责制。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县应急防治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指挥部。县政府县长(总林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林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委督查办、县公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育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保险经营单位等组成。

县应急防治指挥部根据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可对成员单位作适当调整。

指挥部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工作,研究解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组织、协调县级以下各级林长、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监测控制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

3)负责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和林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应急防治所需经费、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

4)负责协调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检疫封锁。

2.2 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应急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

3)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

4)协调、督促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防治工作。

5)及时调配应急防治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6)督导受灾乡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报送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负责向县政府、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并通报毗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 组织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林业局 负责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警、检疫检验等工作;制订应急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负责防治督查、技术培训;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县发展改革委 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立项、申报和协调。

县财政局 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补助资金的安排及使用监督等工作。

县委督查办 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督查、督办。

县公管局 负责招标项目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采购把关。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市场监管中,配合林业部门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

县公安局 协助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落实疫情封锁,维持灾害现场治安,保障防治工作秩序,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疫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防治、检疫检查等工作;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需要,保障应急处置需要调运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物资的输送。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林共发性有害生物疫情的协同监管及其灾害的联合除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系统内有关单位所属林木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县管河道范围内的所属林木及水利工程管理中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

县住建局 负责建筑系统内组织开展有关单位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 负责系统内工程建设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以及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防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

县供电公司 负责本系统内将疫木处理相关内容列入合同条款,配合林业部门查处违法调入、处理疫木及其制品的有关责任人。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负责保持通讯畅通,防止疫情通过通信器材的木质包装材料进行传播;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检疫检查及查处违规调入疫木及其制品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保险经营单位 按照保险条例规定,积极对因重大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理赔。

2.4 专家组及职责:

县指挥部成立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为基础、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专家构成的专家组,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职责:负责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进行评估和分析,提供应急防治方案技术支持,指导灾情处置等工作。

2.5 乡镇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防治指挥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林长)担任指挥长。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林长应当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协调解决应急防治中的疫情除治、物资采购、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

2.6 社会化防治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机制运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社会化防治组织。鼓励林区农民及林木经营者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支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联防联治,引导实施无公害防治。

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防治生产作业。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

3 预防控制

3.1预防区划分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特点以及生态保护需要,划定核心防控区和重点防控区。核心防控区为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镇三场”:天堂寨镇和天堂寨、马宗岭及九寨峰3个国有林场,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灾情发生。重点防控区为全县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其它乡镇,要加强日常监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及时开展防治。

3.2 监测网格化管理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充分发挥县级测报点、基层林业站和乡镇护林员的监测作用,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对象,实行监测网格化管理。

3.3 检疫监管

禁止森林植物生产者、经营者和利用者使用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和疫区内的应检物品,无论是否经过检疫,禁止调往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和其他未发生疫情的寄主林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认真履行检查职能,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严防死守,防止疫情扩散传播。林业行政部门通过建立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对应检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

3.4 联防联控

对跨行政区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毗邻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应急联防联治机制,健全疫情监测、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开展区域合作,进行联合防治,必要时实行统防统治

3.5 绿色防治

应急防治措施、方法和技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程,优先采取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环境友好型措施,科学用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畜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

县林业局所属的林检机构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日常数据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国有林场组织开展本辖区林业有害生物情况调查;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情况调查。完善林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管护森林资源优势,建立以护林员为基础的疫情网格化监测体系,实现监测全覆盖。

4.2 预警

4.2.1 预警信息发布

县林业局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情况,综合分析其性质、扩散蔓延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经专家会商,提出预警建议,逐级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社会发布。

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警信息。

4.2.2 防范措施

县指挥部指导乡镇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加密灾情监测,组织专家组会商,开展灾情动态评估;召开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研究防范措施,指导依法依规实施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招标形式,及时备足应急防治物资;制定应急防治方案,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准备。

5 信息报告

县林业局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负责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

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植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林业局报告。

对经营管护单位、乡镇政府上报的调查情况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报告,县林业局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经初步核实为重大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采取先期控制措施,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县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发生危害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图片、影像资料等材料。

对引发灾情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难以确定的,在报告的同时,要采集样本送省林检机构或其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3个等级。

6.2 响应条件及措施

6.2.1 Ⅰ级(特别重大)

响应条件:

1)发现国内尚无分布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或危害人类健康。

2)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危及著名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

3)非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5万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5万亩以上。

4)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5万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响应措施:

1)县政府启动Ⅰ级响应,并提请市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机制,县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县指挥部迅速组织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调查分析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应急除治措施。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集应急队伍,安排县级救灾资金,调拨物资。

4)县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现场工作组的指挥,落实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发生松材线虫病等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经县林业局所属的林检机构鉴定需要采伐疫木的,报请县林业局同意,可采取先行采伐的紧急除治措施,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款适用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响应措施。

6)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助做好临时检疫检查站点的设立,实施疫情检疫封锁,配合防治作业人员做好高速公路两侧林木防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本款适用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响应措施。

6.2.2 级(重大)

响应条件:

1)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

2)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灾情的。

响应措施:

1)县政府启动级响应,县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县指挥部组织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调查分析发生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集应急队伍,安排县级救灾资金,调拨物资。

4)县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落实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2.3 级(一般)

响应条件:

1)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2万亩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

2)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2万亩以上、0.5万亩以下。

响应措施:

县指挥部启动级响应,给予事发地必要物资、技术支持,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处置方案和具体除治措施,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6.3 响应终止

负责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有害生物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扑灭,威胁已经消除时,由启动预案的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工作和后续防治措施,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4 信息发布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发布工作,由负责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疫情信息发布要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灾害发生信息,并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通过各级官方新闻媒体渠道,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组织报道等。

7 后期处置

7.1 后期评估

重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向县政府、市指挥部书面报告。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向县政府及市林业局书面报告。

7.2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害发生地有关单位做好清理现场、后续防治、恢复受灾林分、灾后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置工作。

7.3  奖惩和责任追究

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和生态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应急防治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防治业务水平。支持社会化防治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灾害鉴定、风险评估、疫情治理及其监理等活动。

8.2 经费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专项调查、预防监测、检验检疫、灾害除治、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8.3 物资保障

县政府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应急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药械、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建立完善财政常年稳定投入、特别年份追加投入的经费保障模式,确保储备物资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县级储备库储备不少于50万元物资,每年根据需要补充或更新。

应急除治药械采取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物定期更新,合同储备保证及时到位,确保除治工作顺利进行。

8.4技术保障

林业局应建立检疫检验实验室,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检测、鉴定和重大灾情评估。建立应急通讯机制,及时传输各地灾情监测数据和有关图片,实时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8.5 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宣传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等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布灾情报告电话,增强全民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意识,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应急防治。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培训工作,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水平和处置能力。

9 附则

9.1  名词解释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明令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应检物品:包含下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一)森林植物种子、种根、种条(含穗条)、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木材、竹材、薪炭材、枝桠、竹梢及可能带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其他产品(不含经高温、高压等工艺生产的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和木炭)和标本;

(三)乔木、灌木、花卉、药材、果树及果品;

(四)国务院和省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检物品。

9.2 预案演练

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预案演练计划,组织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县林业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1215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金政办秘〔2014179号)同时废止。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