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306-0005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函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6-28 16:40:1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3-06-28 16:40:1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6-28 16:40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野猪成灾,危害惨重》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县野猪防控工作情况

   (一)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开展情况。我县针对野猪种群恢复较快并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现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2007年就开始实施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2018年因非洲猪瘟疫情原因该项工作暂停。2021年以来,我县重新开展了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并制定了《金寨县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2021〕106号),2021猎捕野猪94头,2022年度猎捕野猪84头,野猪控制性猎捕工作取得较好成果,遏制了野猪危害势头,有效缓解了野猪对群众种植的农林作物的危害程度。

   (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开展情况。我县2022年开展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签订了《金寨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合同》,将金寨县境内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纳入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范围。2022年度,全年完成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理赔598起,支付理赔金额4.5万元,其中农林作物受损596起,理赔金额4.1万元;人身伤害1起,理赔金额0.35万元;牲畜伤害1起,理赔金额0.05万元。保险工作的开展,将野猪造成的农林作物等危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建议答复

建议1:“林业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狩猎队伍,(最好是每个村都有,不然还是形式)加大力度,扩大面积,对野猪开展集中猎杀,减少野猪数量”。

    我县已经批准成立了金寨县惠民狩猎队(办公地点在古碑镇),各乡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组建乡镇狩猎队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自行申报组建狩猎队。按照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划定控制性猎捕野猪区域、狩猎队员申报材料审核及狩猎证核发、狩猎限额的审核申报及审批。狩猎工具(制式猎枪)由公安部门按照民用枪支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

建议2:“聘请动物专家,研究野猪生活习性,采取科学减少野猪繁殖,控制区域野猪数量”。

    野猪的环境适应能力强,其栖息地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其天敌较少,繁殖能力强。经向相关大专院校咨询,该项工作目前在我们国内尚未有专家对科学减少野猪繁殖方面的研究,现在最好的办法也就是控制性猎捕野猪,从而达到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的目的。

建议3:“指导群众制作更加有效的吓、阻等简易器具,

阻止野猪出没”。

    目前,没听说有非常有效吓阻野猪的相关器具,无法阻止野猪出没。由于野猪生性凶猛,数量又多,只能提请广大群众做好防范,不要去招惹野猪,切实承担起保护野猪的职责,让人与野猪和谐相处,野猪造成的损失,可申请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建议4:“政府和农林部门协调好保险工作,发挥社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把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为农民增加生产收入提供更好的保障”。

2023年度,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继续签订了《金寨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合同》,保险期限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保险范围:金寨县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包括家庭房屋、家用设备、农林作物(水稻、油菜 、玉米、红薯 、花生 、小麦、山核桃<果实>、油茶<果实> 、板栗<果实> 、草莓)、家禽家畜(鸡 、猪、牛、羊等)。凡在我县范围内发生的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请拨打95518报案电话,与人保财险金寨支公司取得联系,现场查勘定损,做好野生动物危害赔偿。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林业局 周美生

联系电话:0564-2702320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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