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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303-0009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3-06 09:19: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3-03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年3月3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金森防办〔2023〕5号 词: 森林防火、宣传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03-06 09:19 作者:金寨县林业局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森防办〔20235

 

各乡镇党委、政府,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安徽金寨干部学院(金寨县委党校),县直各单位:

根据《金寨县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每年3月和10月为全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为做好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干群森林防火意识,现就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责任精心组织安排

目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紧要,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单位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上下联动,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灭火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全力打好森林防火宣传主动仗确保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

二、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

各地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教育联动、全民参与”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抖音、“防火码”APP等新媒体宣传方式,高频率、大密度开展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使林防火工作逐步融入百姓生活。突出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宣传,特别要曝光一批因祭祀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示警”教育作用

三、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反馈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联系乡镇和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各级林长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巡林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各乡镇、村、国有林场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注重实效,注意收集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并3月底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森防办(电话:2702911;传真:2702900

 

 

 

金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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