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工作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金寨县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金寨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
2. 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局党组书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纪律教育学习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专题研讨3次,知识测试2次,举办法治讲座2次。带头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多次主持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林业建设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及领导干部述法情况。2023年度我局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紧紧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事项和依法履职等进行述法。主要负责人在2023年度述职报告中认真开展述法情况,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林业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治林水平。注重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带头学、带头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执法改革,加强沟通协作,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尽职尽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 落实依法治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法治事项信息报告和备案。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任务分解台账,将工作要点分解到具体业务股室,明确个人职责,进一步推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与林业工作相结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教育。
3.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化用人导向。落实法治化用人导向,强化法治人才岗位适用,积极推动法治业务人员的培训与指导,通过不断地压担子,法治人才进一步提高与成长,优先提拔使用有担当有作为的法治人才。同时通过加强对局机关新入职的年轻干部培训,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新引进的执法人员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实操。组织局机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全省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荣获全省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三等奖。组织开展2023年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宪法知识测试,通过考试测试,进一步夯实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基础,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
4. 积极推进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
为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服务林业企业职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由局领导班子常态化带队走访林业企业,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听取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林业执法及林业行政审批的典型案例,采取送法上门,为企业人员讲解了经营、管理等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针对企业运营中面临的困难、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等问题,聚焦企业发展困难,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 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为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严格遵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必经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积极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联络员及法制审核员。发挥法制审核员和法律顾问在承办本单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化问题,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方面法制工作职责,坚持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3. 加强法制机构人员能力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作用,强化法制机构人员能力,配齐法制审核人员,积极推动法制审核人员参与行政决策,不断增强法制审核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主动为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学习提升平台,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联动,强化沟通联系和业务学习。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积极开展有效的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金寨县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安徽梅山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应聘合同,由梅山律师事务所指派蔡广明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协助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 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合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动态调整和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根据相关部署和要求,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推行工作,制定规范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提供了文本下载链接,形成年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总结,按年度将制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安排专人配合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相关应用工作,按时完成本单位基础信息相关数据和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工作。
5. 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制定计划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下发相关林业工作意见,并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责任分工进行安排和部署。成立由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行政执法小组,设置法制审核员,统筹推进林业系统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办结后及时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林业系统发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通报,建立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制度。2023年我局与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共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63件,移交公安涉嫌刑事案件6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所办理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被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全市优秀案卷参加省级优秀执法案卷评审,并取得优秀名次。
6.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强化普法责任落实。2023年初,调整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金寨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及以案释法”责任制任务清单》。紧紧围绕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责任,把握法治宣传重点,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并将普法责任纳入本年度目标责任制个性工作考核。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国有林场结合本单位承担职责,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法治宣传员,明确普法工作职责,确保普法工作得到贯彻落实。2023年结合文明创建、“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现场为群众解答林业法律知识20000余人次。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8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0余幅,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车辆900余车次。
7. 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组织并安排新进人员进行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按年度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年度审核和换发;进一步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对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方案,定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年度培训,不间断的实施以案代训,深入一线“手把手”进行现场式教学,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人员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实操。开展全县林业执法案卷评查2次,面向全县及局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三比一树”活动,围绕“比学习”“比技能”“比作风”“树新貌”,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快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